有網友于6月28日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公眾留言系統咨詢關于無人駕駛叉車的有關問題,7月2日,市場監管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給予了答復。
問:關于叉車增加自動控制系統是否屬于改造,感謝您的回復。現在面臨一個新的問題:檢驗部門表示,如果進行檢驗,要求在人工駕駛的前提下進行檢驗,并在檢驗報告中注明“在人工駕駛的前提下進行的檢驗”類似的表述。那么作為使用單位,能否使用自動駕駛功能?作為監管部門,能否依據此報告作為使用登記要件,使用自動駕駛是否屬于違法行為,如果屬于違法行為,依據哪條進行處罰?
答:是否屬于改造應該按照《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 N0001-2017)5.1條執行。叉車增加自動控制系統應不屬于改造。叉車如已按照特種設備法規要求進行檢驗并辦理使用登記,就可以合法使用。
注: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擬訂特種設備目錄和安全技術規范;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權限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并進行統計分析;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廣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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